新疆塔城地区 “三项举措”推进2016年农发项目评审工作开展
为做好2016年农发项目评审工作,11月21-23日,塔城地区财政局农发办组织水利、农业、林业、经济、政策等专家对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探究报告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积极总结历年来农发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症结,创新思路、研究新方法,通过“三项举措”,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评审环节突出一个“严”字。各县(市)农发办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把“实地考察前移”作为评审的重要环节。在项目选项准备阶段,采取经县(市)财政局审核、农发办项目初审、聘请行业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深入项目区及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实地考察、评价项目设计的合理性,由县(市)农发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和重点项目申请要求的,不予继续评审。
二是项目立项突出一个“争”字。项目立项、初选和管理工作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选择、公正合理”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执行回避和保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评审首先由相应行业专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审,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其次,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评审组听取企业法人现场汇报、答疑,评审组对每个项目集中评审讨论、综合评价、打分排序;最后择优立项,保证立项的公正性。使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机会申报,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三是项目评定把握一个“优”字。按照自治区2016年项目申报要求及时制定项目评审原则和标准并在评审现场公示,接受各县(市)参会人员和项目单位的监督。评审采取文本会审与集中会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审专家提前逐项目审阅,然后逐项目集中评审,形成最终评审意见。专家组着重从项目规划、设计、投资概算、水资源平衡分析、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并提出问题及建议。
此次评审的项目报告涉及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乌苏市、沙湾县、和丰县塔城地区管辖的5县2市,共计25个项目,财政投资20420万元,开发治理面积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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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