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四项措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做到应采尽采,继续抓好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的采购工作,拓展采购范围,大力推行区域联动机制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
二是继续巩固区域联动采购工作,确保区域联动采购顺利执行。积极推行公务车辆采购、车辆保险、车辆定点维修和车辆轮胎协议供货全区联动工作,实现政府采购资源全区共享,节约人力资源和财政资金。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操作机制。建立与地区政协委员政府采购行风评议员、人大、审计、监督检查局、采购办、公证处等部门联系工作机制。通过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参与重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集中采购影响。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阿勒泰日报、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发布中心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为政府集中采购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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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