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三项措施完善评审时效反馈机制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直拨项目审核管理,更好地开展直拨审核工作,布尔津县建立健全审核时效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直拨审核工作内控管理。
一是建立评审资料台账。建立纸质台账及电子台账,对每个项目的送审时间、补送资料情况、完成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有迹可查。
二是实施评审时效情况跟踪。每月月初完成上月评审时效情况跟踪,对评审项目及评审员的审核用时进行统计,同时对建设单位在项目送审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定期进行反馈。通过评审时效情况统计,评审员的审核效率更加直观、透明化;通过评审时效情况的分析及反馈,对建设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改进。
三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过程服务管理常态化机制。开展对重点单位“户籍式绩效服务”管理模式的探索,选择十家建设单位(送审事项及金额占较大比例的)作为重点服务单位,掌握项目动态情况,把握过程管理质量和时效,建立日常联系通道,及时反馈项目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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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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