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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助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5年,为落实好党的惠民生政策,深入推动地区“访惠聚”活动有效开展,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综改办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地区村级惠民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截至8月13日,按照新疆自治区要求和每村50万元的申请标准,共争取村级惠民生项目资金28015万元,用于地区574个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小型水利、土地治理、高效节水、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美化亮化、燃气管线等重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访惠聚”活动及实施惠民生项目对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握工作重点,精心制定计划,强化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把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主体,狠抓项目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落实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坚持统筹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招投标、资金落实、项目规划、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坚持实施主体不变、项目渠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规定,对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坚决制止项目资金挪用挤占现象。

  三、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协调配合工作。一是做好工程项目对接工作。各级综改部门按照自地区综改办下达的村名预告知单和项目确认通知单,主动与相关单位、住村工作组等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建设资金来源等,全力推进项目按计划及早开工。二是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促使项目顺利实施。坚持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充分尊重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三是实时跟踪项目建设情况。从6月份开始,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适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会同各住村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时跟踪,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严格执行财政奖补相关规定。一是明确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不得将其他专项资金列入本科目。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奖补资金月报告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资金用于增编及相关支出、楼堂馆所建设、为干部发放补贴和购置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确保专款专项,发挥好财政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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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