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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政:建立区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的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一、新疆区级公立医院现行补偿机制

  自2006年以来,我区在保持区属公立医院现有财政经费补助逐步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调整财政补助方式,对区级13家公立医院设定经常性财政补助、事业发展性财政专项补助、奖励性财政补助三大类财政补助方式。

  在财政经常性补助方面,我区对省级公立医院分为两种方式,对全额财政拨款性质的3家医院,如自治区传染病医院、第一、二济困医院,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在职、离退休人员人员性、公用性支出;对差额拨款性质的10家医院,如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六家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及专科性质医院,自治区财政实行差额补助方式,补助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的60%、部分在职人员性支出及公用性支出。

  在事业发展性财政专项补助方面, 按医院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和“专项补助”相结合补助办法。一是补助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经费。对政府批准、发改部门立项通过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资金由医院自筹、财政补助解决。二是对医院承担的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如政府指定的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专项补助。三是对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学科发展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四是对部分区级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如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三是奖励性财政补助方面,自治区财政每年根据区属医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会同自治区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考核评定后,给予部分医院奖励性财政补助。

  二、新疆区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现状分析

  根据我们对自治区本级6家医院调查研究,现将我区公立医院补偿情况分析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公立医院总收入构成情况

  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的医院总收入呈现逐步上涨的趋势,五年中,各附属医院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均随着年份逐步增加,医疗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药品收入占40%左右,近年来公立医院政府投入绝对值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财政补助收入仅占6%左右,其他收入占1%以上。

  表1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总收入构成情况

年份

医院总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2008

261565.77

 

131942.91

50.44%

 

109485.73

41.86%

 

14766.93

5.65%

 

3946.65

1.51%

2009

314215.92

 

161193.53

51.30%

 

132416.47

42.14%

 

14935.49

4.75%

 

4764.22

1.52%

2010

401200.52

 

203143.72

50.63%

 

161465.83

40.25%

 

31604.97

7.88%

 

4458.43

1.11%

2011

503448.4

 

257894.49

51.23%

 

209535.32

41.62%

 

28328.23

5.63%

 

7135.03

1.42%

2012

584766.61

 

300860.41

51.45%

 

231766.46

39.63%

 

35175.5

6.02%

 

9101.28

1.56%

合计

2065197.22

 

1055035.06

51.09%

 

844669.81

40.90%

 

124811.12

6.04%

 

29405.61

1.42%

                             

  

   

  图1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总收入构成情况

  2、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公立医院总支出构成情况

  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的医院总支出呈现逐步上涨趋势,五年中,各附属医院的医院总支出、业务支出、财政专项支出及其他支出均随着年份逐步增加,支出构成比显示,业务支出占80~90%,财政专项支出占1%以下。

  表2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合计医院情况

年份

医院总支出

(金额)

业务支出

 

其他支出

 

财政专项支出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2008

234120.26

229955.43

98.22%

 

3445.73

1.47%

 

719.1

0.31%

2009

279395.79

233460.28

83.56%

 

45620.55

16.33%

 

314.96

0.11%

2010

363672.44

294303.19

80.93%

 

68941.07

18.96%

 

428.18

0.12%

2011

449873.44

366172.07

81.39%

 

82697.98

18.38%

 

1003.39

0.22%

2012

542880.26

496009.78

91.37%

 

45700.26

8.42%

 

1170.22

0.22%

合计

1869942.19

1619900.75

86.63%

 

246405.59

13.18%

 

3635.85

0.19%

   

  图2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总支出构成情况

  3、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公立医院人员总支出情况

  公立医院人员总支出中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项内容,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的工资福利支出占人员支出的86.86%,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占13.14%。

  工资福利包含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及临时工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中包含退休费和离休费及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内容。

  表3可看出,各附属医院每年需承担10亿元左右的人员费用,人员总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23.06%,占业务收入的26.62%。

  表4可看出,各附属医院每年需承担1亿左右的临时工工资,临时工工资的支出占人员总支出的10%以上,离退休费占人员总支出的7—8%,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占人员总支出的11-18%。临时工工资构成上较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对其定制的人员编制数不能满足其自身发展需要的程度较高。

  表5可看出,财政拨款仅对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付了50%左右。财政人员补助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是仍无法满足医院发展的需求,医院需要承担较重的人员经费负担。

  表3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医院人员总支出情况

年份

医院总支出

业务支出

人员总支出

人员总支出/医院总支出

人员总支出/业务支出

2008

234120.26

229955.43

52108.44

22.26%

22.66%

2009

279395.79

233460.28

64257.49

23.00%

27.52%

2010

363672.44

294303.19

83962.98

23.09%

28.53%

2011

449873.44

366172.07

107611.56

23.92%

29.39%

2012

542880.26

496009.78

123257.88

22.70%

24.85%

合计

1869942.19

1619900.75

431198.35

23.06%

26.62%

  表4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医院人员总支出构成情况

年份

人员

总支出

临时工工资

 

离退休费

 

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2008

52108.44

6598.75

12.66%

 

3985.54

7.65%

 

9406.08

18.05%

2009

64257.49

6983.44

10.87%

 

4585.18

7.14%

 

10037.08

15.62%

2010

83962.98

9199.94

10.96%

 

6535.61

7.78%

 

10304.96

12.27%

2011

107611.56

11112.39

10.33%

 

8501.84

7.90%

 

11868.23

11.03%

2012

123257.88

10064.22

8.17%

 

9592.01

7.78%

 

15205.87

12.34%

合计

431198.35

43958.74

10.19%

 

33200.18

7.70%

 

56822.22

13.18%

  表5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医院财政人员补助情况

年份

财政人员补助

离、退休费

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补助比例

2008

4644.98

1658.3

7747.78

9406.08

49.38%

2009

4644.98

2010.59

8026.49

10037.08

46.28%

2010

5576.98

2161.26

8143.7

10304.96

54.12%

2011

6809.67

2370.79

9497.44

11868.23

57.38%

2012

7730.43

2471.05

12734.82

15205.87

50.84%

合计

29407.04

10671.99

46150.23

56822.22

51.75%

  4、 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公立医院药品收支构成情况

  表6显示,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的总收入中,药品收入占40%左右,药品支出占总支出的40%左右,药品收支差占总收支差的43%-68%不等,由此可见,在医院的总收入中用于办公、人员、设备修购、药品购进、水费、电费等各项支出后剩余的金额,这部分是用于医院发展的资金中,药品的提供了50%甚至更高的贡献。说明药品收入仍是医院医疗服务成本补偿的主要来源,“以药养医”是客观事实。

  表7显示,各所附属医院每年药品收益是1~2亿元,药品加成率为12%~14%。从此可反映,如果药品加成降至0%时,每年各附属医院将合计减少1~2亿元收入。

  表6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医院药品收支情况

年份

医院总收入

药品收入

医院总支出

药品支出

总收支差

药品收支差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金额

构成比

2008

261565.77

109485.73

41.86%

234120.26

96399.70

41.18%

27445.51

13086.03

47.68%

2009

314215.92

132416.47

42.14%

279395.79

117351.72

42.00%

34820.13

15064.75

43.26%

2010

401200.52

161465.83

40.25%

363672.44

141145.49

38.81%

37528.08

20320.34

54.15%

2011

503448.40

209535.32

41.62%

449873.44

182576.43

40.58%

53574.96

26958.89

50.32%

2012

584766.61

231766.46

39.63%

542880.26

203241.36

37.44%

41886.35

28525.10

68.10%

合计

2065197.22

844669.81

40.90%

1869942.19

740714.7

39.61%

195255.03

103955.11

53.24%

  表7  新疆医科大学各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药品加成情况

年份

药品收入

药品支出

药品收益

药品加成率

2008

109485.73

96399.7

13086.03

13.57%

2009

132416.47

117351.72

15064.75

12.84%

2010

161465.83

141145.49

20320.34

14.40%

2011

209535.32

182576.43

26958.89

14.77%

2012

231766.46

203241.36

28525.1

14.04%

合计

844669.81

740714.7

103955.11

14.03%

  

  总之,公立医院承担着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开展科学研究、预防和社区卫生保健等服务,其服务目标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公立医院必须得到足够的补偿,才能正常有效地运转。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的医院总收入、业务总收入、药品总收入、财政总收入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医疗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药品收入占40%左右,财政补助收入占6%左右,其他收入占1%以上。

  2008年到2012年的五年间,医院的财政投入的总量虽然在保持增长,但政府投入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公立医院的发展所需。

  三、存在问题

  (一)财政补偿不到位

  2008~2012年,全国GDP增长率分别为:9.6%、9.1%、10.4%、9.2%、7.8%,新疆GDP 增长率分别为:11%、8.0%、10.5%、12.0%、12.95%。可见,新疆的经济发展总体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新疆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对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2008年~2012年医院收入、支出数据的分析,2008年~2012年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的医院总收入、业务总收入、药品总收入、财政总收入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医疗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药品收入占40%左右,财政补助收入仅占6%左右。由此可见,医院的政府投入的总量虽然在保持增长,但是,财政投入总量不足,个人支出较多,对医院人才培养、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投入不足。

  (二)物价政策的制约

  我国逐渐走向市场经济,医疗服务成本上升,而医疗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中间虽有微调,却抵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致使医疗服务价格背离价值的现象由于市场经济的缘故显得更加严重,而对此造成的亏损,国家没有相应的补偿,物价不断上涨,价格背离价值的问题随着物价和人员费用的上涨而日趋严重。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步履缓慢,未建立起价格、财政和医保联动的机制,使公立医院强化公益性职能缺乏经济保障。如果补偿机制尤其财政保障机制改革不能到位,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面临挑战。

  (三)社保政策的制约

  医保在保障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医保患者门诊就诊费用不报销,而住院可报销费用,致使医保患者选择住院治疗,本可以门诊就救治的疾病患者更愿意选择住院,住院后的报销又受到医保报销政策的种种限制。同时由于医保资金周转周期较长,医院对医保及新农合患者费用进行垫付,造成医院损失。医保的种种导向不仅导致了医院资源的浪费,而且导致了患者“看病难、住院难”的现象日益突出。

  (四)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

  新疆不同区域之间的医疗卫生资源发展不均衡,优质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首府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州,南疆卫生资源相对匮乏;此外,城市与农牧区的卫生事业发展极不均衡,农村卫生综合状况和城市相比差距很大。在资产存量刚性的体制下,资源的配置格局一经确认,就意味着难以形成再配置的资源流动,从而造成资源利用的固定性和相对永恒性,以致一方面难以实现资源的最佳使用,出现县级医院大型设备因无人会操作闲置,而三甲医院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和特殊项目医疗服务费使得许多贫困患者望而却步,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出现短缺与浪费并存的僵局。

  四、建议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财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投入政策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负担。一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二要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强化成本控制意识,节约医院运行成本。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的投入政策。

  二、充分发挥医保补偿和控费作用,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公立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医保在保障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首先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项目,除此之外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当个人需求增高,超过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范围时,自行付费的比例也应提高。二是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应予以及时补偿。医保部门应每年统筹规划各级医疗资源,根据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历年支付金额数据和标准,对各级医院医保资金进行预付,以避免医保资金周转周期较长对医院造成的损失。三是实现医保患者门诊就诊费用可报销一定比例。可在门诊救治的疾病往往由于不能报销造成了医保患者更愿意选择住院,部分手术患者可术前在门诊完善相关的检查,从而减少术前占床天数,也因门诊救治不能报销而导致了医院资源的浪费。

  三、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

  一是制订自治区、地、县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在设备投入、人才引进、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倾斜扶持。二是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和引导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长期在县级医院工作创造条件。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政策支持、职称晋升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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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