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县财政局“一完善”、“二加强”、“三严禁”规范公车管理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鄯善县财政局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问题,促进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一是根据鄯善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鄯善县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从职责、使用、管理、保养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监督科、办公室等科室人员对财政系统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加大对公车私用、乱停泊、公车违规开支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及《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根据自治区、县委有关禁止公车私用相关规定,结合本局修制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制订了《鄯善县财政局关于重申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并作三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经主要领导同意,其费用一律自负;严禁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如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车辆出现意外责任的,由转借人承担一切责任;严禁干部私驾公车。凡私驾公车造成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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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