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福海镇着力做好财务支出审批工作
为切实抓好福海镇的财务工作, 确保资金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财经政策、纪律、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加大对各类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合理性、合法性的监督力度,在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下由镇纪检和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福海镇财务联签制度》。
福海镇财务联签制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工作及站所的联签领导、各社区分别确定一名社区包联领导作为联签领导,运作程序为:经办人员签字---社区(站所)负责人签字---分管(包联)领导签字----镇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财政所报帐---会计做帐。
该制度还规定除本镇干部职工和社区干部外的一切人员不得作为经办人持票据交领导签字。要求财政所对各站所包干费用支出情况予以宏观控制,每季度进行公示,并负责每月对财政收支情况明细说明报镇主要领导审阅。
该制度的出台打破了以往各社区书记“一支笔”制度。让各社区包区领导充分容入社区工作,切实体现“一岗双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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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