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县“四强化”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及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2014年鄯善县“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9万元较上年3858万元减少349万元,下降9.9%。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和公开时间,指导预算单位规范操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目前,鄯善县94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了《鄯善县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明确了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管理规范。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鄯善县县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组织全县144家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将相关情况详细填入表格。在此基础上,重点检查了鄯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鄯善县中心小学、鄯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等15家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进行整改。据统计,2014年鄯善县“三公”经费减少26%,接待费减少27.8%。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