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县加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极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鄯善县拨付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共计1853万元。
鄯善县紧密结合本地农村义务教育教学实际,按照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本着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学校校舍维修资金规划,严禁超标准建设,不得用于新校建设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和维修,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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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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