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克拉玛依市财政支出八成用于保障民生
2012年克拉玛依市财政部门统筹兼顾,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发展需要。
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和运行等经费支出,压缩会议、培训、印刷、宣传、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按照保障公务、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原则,降低公务用车购置标准,原则上只安排更新车辆购置,不安排新增车辆购置,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科学安排财政支出,突出保障民生。始终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着力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所确定的民生事项,全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最关心的民生问题。2012年民生投入65亿元,增长19%,占地方财政支出的80%,占比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加上融资安排,民生投入达到89亿元),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达到19.7亿元、6.7亿元、5.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2.7%、13.8%、52.8%,均超过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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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