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局“五建立” 助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为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支出,今年以来,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制度。信息通达是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为保证上下通达,财政厅要求各县市乡财局、各业务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各明确一名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负责接收、整理、登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所有下发乡镇资金文件信息通过财政信息网等平台发送乡财局,由乡财局抄送乡镇财政所,告知资金拨付信息。为乡镇开展资金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各财政所直接将本季度各项资金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方式,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上报县市乡镇财政管理局。乡财局及时汇总整理将信息反馈给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便于及时分析、研究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以规范资金管理。
三是建立抽查巡查制度。抽查巡查是落实乡镇财政资金工作的手段,能够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督促纠正。我们采取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抽查巡查工作。设定统一的抽查巡查登记表,各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的补助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根据资金监管的要求,在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上报资金监管报告,及时反馈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意见和建议。乡财局联合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和财政所项目档案进行检查。
四是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不断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充分调动群众、项目收益群体的积极性,协助财政部门开展监管工作。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公示责任主体,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部门预算资金及涉农补助资金,乡镇级公示内容包括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政策、要求、流程及各类资金到乡村的总体使用情况,村组一级公示的内容主要是补贴政策、项目、范围、标准、办事程序、监督电话及各类补助资金到个人的明细情况。所有资金公示期均不少于7天。二是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资金查询的方式等,每下发一笔资金公开一次;三是规范公示形式,以财政所资金公开栏、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
五是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建立乡镇涉农补助资金分类发放台账、人员管理台账;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台账”管理,按资金性质分类设立直接监管台账和协作监管台账,登记资金性质、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科室、资金信息依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为财政所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方便和政策依据。各乡镇财政所全程参与乡镇项目建设资金的项目立项、申报、建设、验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达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拨款跟着进度走,监管跟着效益走”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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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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