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政府采购制度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012年8月13日,自治区政府采购办为严格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针对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学考办”)违规委托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活动有关事宜,会同自治区审计厅派出一处、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核算中心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
一、政府采购采购办主任吴兰香对学考办违规委托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相关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
二、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学考办相关负责人对违规采购的错误和造成的后果有了一定的认识,表示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要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吸取教训,保证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政府采购办经与自治区审计厅派出一处、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核算中心相关负责人认真讨论,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由于学考办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已签订,部分商品已供货,无法收到货款的供应商已对学考办提起诉讼。考虑学考办的实际困难,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出发点,建议自治区教育厅核算中心会后及时给供应商支付货款。
(二)要求自治区学考办回去后提出对此次违规采购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主管部门重视这件事情,政府采购办根据处理意见再研究下一步的善后处理措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