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六措并举完善工资统发工作
为认真落实工资发放政策,加大工资统发审查力度,乌恰县财政局采取六项措施,完善工资统发管理工作。
一是核准人员编制。严格按照社保、编办、人事等部门联合审核批准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录入、变动。按月向局领导提供月工资增减人员变动表,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二是落实发放凭证。每月1-15日,对参加工资统发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每月25日前完成各单位工资拨款凭证的打印,确保全县各单位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三是调整发放人员。严格审核进入工资统发数据库的各类新增人员。新增的各类工资统发人员,须经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批准后才能录入,未经审核批准的,不能执行工资统发;对调出、死亡及其他原因停发工资的,要及时进行停资减资处理。
四是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完善工资档案。建立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报档案、变动档案,每月工资数据进行修改变动及核对后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并由相关业务科室管理,使工资发放和备查有据可依。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工资审批人员、用友A++系统录入人员及工资统发单位的工资管理人员进行工资管理、软件等业务培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六是建全服务机制。积极协调与工资代发银行的业务关系,及时解决工资统一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工资统发单位和人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证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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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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