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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四措施加快矿业安全和税收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为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切实抓好税源管理基础工作,公平税负,从源头堵塞税征漏洞、促进财政收入,今年,根据巴州关于加快矿业安全和税收远程监控系统工作的要求,州财政局牵头,会同地税、国税、国土、安监等部门全面启动了矿业企业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

  一是明确加快监控系统的推行应用范围。力争对各县市辖区内所有的矿业开采企业(持证开采)实施远程监控,将采矿场和生产井、通风井纳入安装监控系统的范围;监控系统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采集、汇总、上报矿业企业生产信息,作为安全生产和税费征收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成立县市远程监控信息中心。凡有采矿业的县市均要求成立远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矿业企业产品产量的监控和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中心设在县市地税局。同时联合组建监控设备巡查队伍,确保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按月采集矿业企业生产信息,及时传送税务、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作为加强矿山管理、搞好矿山安全和税费征收的重要依据。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监控系统纳入县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管理办法。各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采取“以点带面、成熟推广、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县市监控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监控系统顺畅运行。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要求各县市政府切实加强监控系统监管,及时查处人为破坏监控设备和偷、逃、抗税行为。对阻挠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维修,及拒绝例行检查的单位,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以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

  对矿业产品产量进行实时监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长期工作。目前,和静县、若羌县、且末县、尉犁县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和静县、若羌县邀请技术公司进矿采点,制订实施方案,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州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办公室近期将重点对南四县工作开展工作进行调研,以督促全州工作的加快实施。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