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不断探索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措施及思路
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人员支出的保障始终是财政支出的首要任务,有效地控制财政人员的增长也一直是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 、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措施
(一)建立人事、编制、财政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同级政府统一协调之下,会同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坚持做到“资金---编制---人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改变过去财政供养经费单位的增人由编制、人事等部门审批,而财政部门却只能被动“照单”发工资,根本无法对各单位的人头经费实施有效监控,财政监管职能严重弱化的现象。
(二)对财政供养人员实施动态监管的原则。对财政供养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一是在编制、人事、财政联合审批后的新进人员接收单位持人事批复文件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统发手续;二是凡各单位出现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调出、辞职、开除等情况的,单位应及时如实地到财政部门注销其工资帐户,以便财政部门及时对情况进行反应和调整;三是工作人员因职级变动或政策性普遍增、减工资等导致工资变动,各部门按照人事部门批复应及时将情况汇报财政部门办理变动手续。凡在以上行为发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乱报冒领等行为的,由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在当年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扣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思路
(一)增强财政监控职能,掌握财政资金划拨使用的主动权。财政部门通过精确掌握供养人员情况,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严格预算约束,牢牢把握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划拨的主动权。联合编制、人事等部门审核、把好部门人员入口关,充分考虑到当年财政运行的实际状况,根据全年预算的增人经费和有关规定,严格界定是否可以纳入财政供养范围,变过去的事后“照单全收”为事前严格把关,量力而行。通过日常性财政监督,建立起一套工资发放审核的严密机制,把不符合条件享受财政资金的人员堵在门外,全面增强财政监控职能。
(二)规范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管理,净化财政支出内容。通过创建一整套严密机制,财政部门将可以随时掌握单位人员经费的变动情况,增强了财政供应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有效防止各部门不顾财政运行具体情况,不断进人甚至超编,真正做到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准确核定。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净化支出内容。
(三)严肃了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纪律,调动各部门控编减员的积极性,推进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编制、人事、财政三位一体的审批制度,调动各部门严格控编控员的积极性,财政、编制、人事部门既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又相互监督,相互牵制,增强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防止了进人权力过分向用人单位倾斜,有效杜绝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同时督促用人单位主动裁汰冗员,推进机构改革。凡违规进人的单位,财政不安排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并将违规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样就客观上促使有关部门把紧进人关口,提高进人质量,精简人员,讲究工作效率,推动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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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