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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03年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以来,富蕴县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为民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使该县“新农合”制度呈现出“三高一低一多”特点。

  “三高”:地方投入高,县财政加大对参合农牧民的补助标准,个人补助每人每年50元;报销比例高,乡(镇)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达80%,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为75%,阿勒泰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50%,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40%;封顶线高,大病住院封顶线为4.5万元,对25种医疗费用较高的重大疾病补偿和门诊慢性病的补偿,在封顶线的基础上报销金额可达5万元。

  “一低”:是起付线低,乡、县、地区、自治区报销起付线分别是60元、180元、350元、500元。

  “一多”:是优惠政策多,该县在自治区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人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可高于正常比例5%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又提高了5%;对计划生育内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给予合作医疗基金补助的定额乡级是700元、县级是1100元,难产给予合作医疗基金补助的定额是1500元补助,剖宫产给予合作医疗基金补助的定额是2800元。

  2010年年底,该县参合农牧民56633人,参合率为99%,乡(镇)、村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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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