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顺利完成城市低保提标扩面工作
为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提高现有城乡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同时适当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将提标扩面后新增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9月初开始,昭苏县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新增扩面家庭以在当地集中逐户见面、了解情况、查看有关材料证明,入户抽查,当场民主评议确定等方式进行审查审批,在9月底完成了审查审批工作,并发放了3150名新增扩面低保对象的6-12月份的低保金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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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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