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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全面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具体安排要求,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专项清查,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有效、保值增值。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苏建国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燕同志任副组长、各局及乡镇(场站)领导为成员的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并全面、细致、准确地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彻底摸清家底。

  二是严谨细致,制定方案。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县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此次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分三个步骤进行:

  1、准备阶段(2010615-625):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组织县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玛纳斯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106261031: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自查、登记、上报。由县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实地核查,对检查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对有问题的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建章立制和上报阶段(2010111-1131日):县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将各部门各单位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三是精心组织,集中培训。为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县财政局于2010720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137个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了他们对全县开展的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该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目前,我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已进入自查、登记、上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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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