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开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从体制机制上调动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积极性,2009年塔城地区制定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各县(市)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初步形成了地、县、乡三级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一年来,全地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塔城地区在考核工作中坚持定期分项考核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统一规范与鼓励制度、机制创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验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从十二个方面进行考核,涵盖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银行账户清理、各类票据清理、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清理等五项清理工作,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六项改革内容,以及乡镇的组织机构建设、会计规范化管理、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乡镇信息化建设及宣传等方面,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县(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是明确工作考核目标和程序。额敏县依据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县乡之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年初县乡财政签订了《2009年乡(镇)场财政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额敏县乡(镇)场财政所2009年涉农补贴资金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从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支农措施,做好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工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各项财政配套改革;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乡(镇)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场财政干部及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全年乡镇财政工作进行了要求。年末,由县乡财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乡镇财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量化考核,并对2009年度乡镇财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从而使乡镇财政管理、涉农补贴发放等方面更加规范。
二是用制度管人管事。塔城市制定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乡镇财政从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资产管理,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确保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到位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主要采用现场检查考核,按考核项目、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标准并进行现场打分。考核人员对各乡镇工作特点及问题分别进行了点评,对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执行较好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和鼓励,并在财政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乡镇提出问题,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其他县(市)也都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乡镇财政目标考核办法,并采取乡镇财政所长定期例会制度、召开乡镇财政现场会、乡镇财政业务定期检查制度等各种措施,规范了乡镇财政管理,加强了涉农资金监管力度,在强化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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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