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玛纳斯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单位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金库”自查工作。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吃透文件精神,明确治理重点,严格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检查审核所开设的银行账户、各类账簿收支记录,清理往来帐,认真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三是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下属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表,摸清自查清理情况。截止6月10日,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117个(其中:县本级 106个单位、乡镇11个单位)。四是鼓励自查自纠,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鼓励举报,举报有奖;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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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