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在国际上素有“阳光下的交易”之称,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我县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在各部门的关注与支持下政府采购工作逐渐规范并不断发展壮大,成效显著。但在实际的采购工作中我们发 现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没有编制到具体的项目,采购项目调整或追加时有发生,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精确性和可操作性,有的项目甚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以没有与之相匹配的系统,同时,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各部门经费也十分紧张,常常是等米下锅,所以使很多单位采购没有纳入预算,或虽纳入预算但采购随意性较大,形成不了批次,形成不了规模。
二、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缺乏,专家评委少,本地供应商少,无法满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县各类专家较少,这就很难避免重复使用专家象的发生,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弊端。另外,符合采购需求的有资质的供应商少,没有形成一个有利于本县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无形中增加了政府采购成本,
三、政府采购宣传不到位,监管处罚力度小。由于宣传工作的不到位,各采购人没有认识到政府工作的严肃性,因而经常有随意增加采购量,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等现象的发生,从而给政府采购监督形成了不易察觉的黑洞与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今后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采购预算编制。要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研究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流程,在预算编制精细化、完整性上做文章。
二、广泛征集专家,建立符合我县政府采购要求的专家库及供应商库。在本县专家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向毗领的石河子市及昌吉市征集,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的格局,从而不断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进步。
三、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转变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性、重要性的认识。突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旨在引导采购当事人树立公共财政的正确意识和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突出宣传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实现采购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采购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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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