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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财政局提出五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为适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财政规范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新和县财政局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做好乡镇公共服务。在合理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乡财县管”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二是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确保乡镇逐步化解老债。为防止乡镇新举债的发生,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乡镇预算外资金按“334的比例将预算外资金的30%预留资金作为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建立服务工作新机制。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拓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及财务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和形式。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履行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职能,切实做到各财政所上报月报表与财政局不定期下乡检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不断规范乡镇财政所核算员日常记账工作,完善对各项资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财务和资产的监管。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通过日常考核和培训,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管理,不断解决乡镇财政办公条件,加大财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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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