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建立七项制度规范国库资金管理
一是财政资金拨付制度。针对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存在的业务流程繁琐、职责不清等问题,出台了《新源县县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和《新源县财政资金拨付业务流程》等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财政资金“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按用途”拨付的基本原则,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二是财政资金牵制制度。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资金拨付由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后,财政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日内,由经办人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经分管领导审签,再按程序拨付资金;使财政部门内部职能分工达到了科学、明确,相互制衡,相互衔接,从而形成了一个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是财政定期对账制度。为把好财政资金拨付的最后关口,财政局内部科室之间、科室与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专户及银行之间实行定期对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拨付。
四是财政单位报表制度。各预算单位定期向财政局业务科室上报财务报表,以更好地掌握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五是财政国库印鉴管理制度。主要对印章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管理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对网上银行的U盾、密码管理等方面也做出了严格规定,以便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财政财务印章、U盾、密码,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使用。
六是财政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性资金专户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从根本上遏制“多头开户”和“小金库”现象。
七是财政动态监督制度。对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拨付前由财政监督局与业务股室联合初审,事中财政监督局抽查部分资金是否按规定及用途使用,同时通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动态监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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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