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采取措施确保牧民定居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为了让牧区更好地享受到公共财政服务,结束逐水草而居的传统游牧生活方式,过上安稳、富裕、幸福的生活,特克斯县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推进富民安康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牧民定居专项资金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牧民定居工程在县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
二是坚持“三公”的原则。特克斯县牧民定居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以村为单位,实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持以户为单位,采取逐级申报的原则。牧民定居专项资金的申请,由牧民定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牧民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逐级上报的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统一规划。
四是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原则。牧民定居建设补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对补助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违规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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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