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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统筹医疗基金管理见效益

  一是发挥资金统筹和监管效应,实现区域内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公平享受政策。在全疆率先全面引入商业补充医疗。“政府基本医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医疗救助”模式在州直23万城乡低保对象中得以成功运行。仅2008年,州直有5097人次通过政府引导的商业保险体系享受大病赔付,赔付资金达3124万元,未增加财政一分负担。

  二是利用社保基金的自求平衡机制调整相关政策。两年来6次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首先,累计增加支出4000万元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由28000元提高到45000元;在职职工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平均调增0.6个百分点,平均增加补助160/人、年;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9个百分点。

  三是增加1700万元支出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拓宽。设立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000元提高到25000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3%;慢性病病种由原有3种增至6种;将各类学生(含幼儿园幼儿)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增加近3000万元支出调整州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县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45%;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到1.5—2万元;对民政部门认定并登记造册的五保户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门槛费”;纳入补偿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种不少于5种等。

  五是调整州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报销比例平均提高3%,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账户平均增加40%,享受公务员医疗住院补助的概率增加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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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