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利用意大利政府贷款实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正式启动
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第四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变更项目和予以取消项目等事宜的通知》(财金函[2009]17号)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利用意大利政府贷款实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启动。
项目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利用意大利政府贷款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2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0.15%,贷款期限为23年,宽限期11年,转贷手续费率0.3%。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日处理8000立方米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设施以及日处理90吨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后的污水用于造林7000亩以及防止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工程。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解决布尔津县城现存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问题,有利于改善县城居住环境。为当地发展以喀纳斯旅游为龙头的旅游经济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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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