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采取四项监管措施 规避财政资金风险
为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规避财政资金风险。尼勒克县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干部警示教育,并强调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内部自查为主。要求财政局内部各业务股室进行全面自查,查找自身在业务操作环节和程序上是否存在漏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并就自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是严查工作流程。要求财政部门各业务股室严查办理资金拨付业务,所有财政资金必须由预算单位财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财务会计出差,由出纳人员代办业务的,并向财政部门履行请假手续。避免责任不清导致差错,杜绝资金拨付环节出现漏洞。
三是重点岗位严密监控。加强对统发工资、国库支付、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内审,同级审计和内审中查出的问题坚决纠正,不断规范财政业务管理。
四是规范财经秩序。征求县审计、监察、人大财经委、法制局的意见,制定《尼勒克县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其中对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就领导及财务人员的违纪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成为尼勒克县各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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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