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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特克斯县村干部资金实施“四定”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村干部的管理,保障村干部人均工资标准的落实。今年,特克斯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8个乡镇59个行政村的村干部人数进行了一次全调查核实。在总结2008年村干部工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额,对转移支付村干部资金提出“四定”管理机制。

  1、定岗 各村设置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长(副村长)、妇女主任、村委会委员四个岗位。

  2、定编 按照村的大小核定村干部人数。总人口1500人以下的村为小村,小村村干部核定编制3-5名;总人口1500-4000人以下的村为大村,大村村干部人数5-7名;4000人以上的为特大村,特大村的村干部人数根据村级组织管理能力适当调增1-2名。

  3、定员 深入基层,加强沟通,充分征求乡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村干部人选。村干部花名册由乡镇汇总,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核签章后报财政部门备案。并以此为依据,对村干部工资按月实行“一卡通”发放,年内村干部增减变动必须由乡镇提出申请,组织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4、定额 村干部正职(村支部书记、村长)年工资总额暂核定在7000元以上,副职年工资额5000元以上。

  特克斯县村干部资金管理实施“四定”后将会有效遏制各乡镇虚增村干部人数情况发生,同时解决村干部工资标准低的问题,进而达到提高村干部管理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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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