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拨付塔什库尔干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配套经费214万元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地人事、财政等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自治区政策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由中央转移支付,取暖费、医疗保险和独生子女费等配套经费由接收地财政予以保障。
2008年自治区财政通过调研,了解到全区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较多的县市之一——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所享受的津贴标准较高,并且收入来源单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配套经费给县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自治区财政经认真研究测算,拨付塔什库尔干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配套经费214万元,其中:2002-2007年配套经费缺口83万元、2008年配套经费131万元。另外,自治区财政将于每年决算时按照塔什库尔干县当年实际发放退役金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核拨当年的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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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