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食补贴政策效果明显 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涨
2008年度,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我区仍采取按照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农资综合补贴的办法,并大幅提高了农资综合直补的标准,在考虑到南北疆种粮成本和比较经济效益及农民收入水平的因素后,适当拉开了南北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其中:南疆五地州每亩补贴97元,北疆及其他地区每亩补贴94元。由于2008年部分地州旱情严重,部分种植小麦的农田绝收,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对绝收小麦面积,按照2亩折合1亩进行补贴。2008年全区实际种植小麦1291.79万亩,自治区财政共计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20976.42万元。此外,自治区仍执行按照商品量进行补贴的粮食直补政策,2008年自治区财政共拨付粮食直补资金39531万元。以上政策的实施,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种粮农民的收益,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为确保我区粮食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受自治区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政策影响,2009年度农民种植小麦积极性高涨,据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全区冬麦播种面积实际完成1138.9万亩,比上年冬麦播种面积784.4万亩增加354.5万亩,增长45%,预计春麦种植面积300万亩左右,全区小麦播种面积预计将达到1438.9万亩左右,比上年增长11.4%。目前中央财政已按2008年额度先期下达2009年度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30157万元,依据中央财政2009年拨付我区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量和小麦实际播种面积,建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合理确定我区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确保种粮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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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