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拨付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520户企业个人将获补贴
为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稳定养殖者信心,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克拉玛依市今年继续实行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开展了2008年度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工作,并于日前下发了补贴资金近81万元。
按照国家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补贴的对象是:属地管理范围内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8月龄以上包括经产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负担60元(60%),地方财政负担40元(40%)。
经过核查,我市可享受该项补贴的养殖企业10个,养殖户510户,补贴总金额为119.16万元 。目前,自治区补贴资金40万元和市本级配套资金40.585万元已经拨付到位,各区正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据实发放补贴
据统计2007年我市生猪存栏量为6.92万头,2008年为7.66万头,猪肉产量2007为4128万吨,2008年达到7.66万吨,通过近两年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市猪肉自给率已提高到70%以上。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养殖户的信心,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提高养殖户的积极性,切实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同时对调节我市猪肉市场的供求平衡,促进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稳定养殖者信心,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我市今年继续实行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开展了2008年度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工作,并于日前下发了补贴资金近81万元。
按照国家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补贴的对象是:属地管理范围内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8月龄以上包括经产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负担60元(60%),地方财政负担40元(40%)。
经过核查,我市可享受该项补贴的养殖企业10个,养殖户510户,补贴总金额为119.16万元 。目前,自治区补贴资金40万元和市本级配套资金40.585万元已经拨付到位,各区正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据实发放补贴
据统计2007年我市生猪存栏量为6.92万头,2008年为7.66万头,猪肉产量2007为4128万吨,2008年达到7.66万吨,通过近两年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市猪肉自给率已提高到70%以上。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养殖户的信心,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提高养殖户的积极性,切实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同时对调节我市猪肉市场的供求平衡,促进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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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