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严把低保对象“进出关”
伊宁县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对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县乡村三级存档管理、低保人员限期保障制度。在全县20个乡镇、5个居委会设立了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审核公示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2部,建立和完善了申请、审核、审批名单三公示制度。
同时聘请监督员和信息员,及时将生活困难应享受低保的人员上报,对生活已走出困境还在享受低保的人员及时反馈;不定期组织财政、纪检、民政、审计部门深入各乡镇及农户家中进行查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低保资格。
2008年,共发放农村和城镇低保资金1207.6万元,停发低保金959人,减发404人,查处64名“伪低保对象”套取城市低保金33604元,并追回违规领取的所有低保金,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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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