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全面落实五项政策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日益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为落实基本国策,州直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加大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提高人口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政策体系,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使计划生育群众优先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落实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为有效调动广大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保证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顺利实施,自2001年起,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自2001年至2007年自治州共安排专项资金2598.25万元,对州直农牧区267.95万个育龄夫妇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手术,得到各族农牧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落实“两证”家庭保健费政策。为了巩固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出台了领取“两证”家庭领取保健费优惠政策。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家庭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截止2007年9月30日,州直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家庭达到144008户,其中农牧民领取《光荣证》人数为44753户,已一次性兑现9273户,发放奖励金1854.6万元。有力地推进了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地改变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
三是落实“少生快富”政策 。“少生快富”是国家针对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台的一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国家为了控制西部地区人口过快增长,自2006年开始在新疆等8个省(区)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一律按照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州直2007年年底确认第一批7030户并于当年3月底兑现2109万元奖励金,第二批15076户于2008年5月前足额发放4522.8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农业生产和养殖、提高农牧民收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州直又有2970户被纳入第三批项目扶助范围。
四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民进行奖励是一项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这项政策凡是只生了一个孩子、或者只生了2个女孩的农村老人,在满60周岁以后,都将享受到政府发给的每年600元的生活补助,一对夫妇一年就是1200元。这项政策从2004年起在新疆开始执行,自执行以来伊犁州直已有1744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累计发放104.64 万元。
五是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政策。为减轻家庭因失去孩子或孩子伤残而带来的痛苦,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发放范围: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补助确认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按每人每月享受50元扶助金,2006-2008年伊犁州直已累计确认了75 户,发放奖励金9.38万元,为其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
通过奖励、扶持、救助、保障的利益导向体制,扭转了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生育观念,有效降低了人口出生率,优化了人口结构。
伊犁州全面落实五项政策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日益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为落实基本国策,州直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加大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提高人口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政策体系,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使计划生育群众优先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落实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为有效调动广大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保证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顺利实施,自2001年起,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自2001年至2007年自治州共安排专项资金2598.25万元,对州直农牧区267.95万个育龄夫妇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手术,得到各族农牧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落实“两证”家庭保健费政策。为了巩固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出台了领取“两证”家庭领取保健费优惠政策。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家庭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截止2007年9月30日,州直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家庭达到144008户,其中农牧民领取《光荣证》人数为44753户,已一次性兑现9273户,发放奖励金1854.6万元。有力地推进了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地改变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
三是落实“少生快富”政策 。“少生快富”是国家针对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台的一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国家为了控制西部地区人口过快增长,自2006年开始在新疆等8个省(区)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一律按照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州直2007年年底确认第一批7030户并于当年3月底兑现2109万元奖励金,第二批15076户于2008年5月前足额发放4522.8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农业生产和养殖、提高农牧民收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州直又有2970户被纳入第三批项目扶助范围。
四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民进行奖励是一项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这项政策凡是只生了一个孩子、或者只生了2个女孩的农村老人,在满60周岁以后,都将享受到政府发给的每年600元的生活补助,一对夫妇一年就是1200元。这项政策从2004年起在新疆开始执行,自执行以来伊犁州直已有1744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累计发放104.64 万元。
五是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政策。为减轻家庭因失去孩子或孩子伤残而带来的痛苦,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发放范围: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补助确认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按每人每月享受50元扶助金,2006-2008年伊犁州直已累计确认了75 户,发放奖励金9.38万元,为其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
通过奖励、扶持、救助、保障的利益导向体制,扭转了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生育观念,有效降低了人口出生率,优化了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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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