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亮点”多
一是工作思路清晰,组织措施得力,目标任务明确。福海县委、县政府根据福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福海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2006-2010年五年规划,并分年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支农资金整合五年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中均明确了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和任务、主导产业、效益预测及资金整合实施措施等内容。福海县各涉农部门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和规划,分别确定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提出项目申报计划,由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筛选、论证,统筹安排项目申报,项目下达后由各部门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
二是管理体制健全,分工协作关系明确。福海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涉农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负责协调涉农部门各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执行县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意见,宣传落实支农资金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县级支农资金项目库,审核各种规划、计划、设计、方案,对整合项目的实施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相关涉农部门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实施,并按照行业项目管理办法对上级批复的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公示、招标、监理,组织实施,并建立项目档案资料。
三是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管理规范。福海县财政支农整合资金使用统一由领导小组安排,实行专人管理、专户运行、专帐核算,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财政支农整合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项目承担单位的自筹资金暂未纳入财政报帐制管理范围)。各类资金严格按照本行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执行,资金拨付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签署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资金拨付、报帐手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支农整合资金台帐。
四是日常监督管理很严谨。由财政部门抽调检查小组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在项目区所在乡村公示整合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整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设计规划进行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程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移交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受益乡政府签订工程管护移交合同,要求受益乡制定出管护制度,坚持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定岗、定人、定报酬,确保项目建成后有人管,切实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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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