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1亿多元
解决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遗留问题
为做好领取“两证”奖励政策与“少生快富”政策的衔接,解决除南疆三地州以外的少数民族农牧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却不能纳入“少生快富”项目工程范围、领取《计划生育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育龄期的以及全区汉族农牧民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奖励遗留问题,7月底,新疆财政在还很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资金10446万元,对以上三类103439户领证家庭兑现了3000元的奖励资金,从而统一了新疆与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标准,有效解决了新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工作存在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调动了新疆各族农牧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促进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立,巩固计划生育低水平生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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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