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六带动”加快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劳务经济带动。通过组织大批农牧区劳动力向旅游、建筑等二三产业转移的办法,减少农牧民,增加收入,富裕农村。该县已转移输出劳动力6177余人,实现劳务总收入近3000万元。
二是合作组织带动。通过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牧民组织起来,壮大规模经营实力,增强农牧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截至7月底,共组建各类合作组织17个,带动农户总数超过1000户。
三是特色产业带动。以喀纳斯旅游为依托,培育喀纳斯蜜瓜、毛豆、果蔬种植,獭兔、雁鹅、蜜蜂养殖等新兴产业,提升油葵、畜禽养殖等传统产业。该县特色经济作物发展到15万亩,特色养殖规模突破60万只,农牧民依托发展特色种养业人均年增收120元以上。
四是龙头企业带动。积极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建立 “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产业合作社+农户”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引进阿尔曼乳业、中粮大豆、甘肃神农、南京老山药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余家。
五是农村服务业带动。大力发展农村零售业、运输业、休闲农(牧)家乐,来带动新农村建设。全县农村服务业年销售收入已突破5000万元。
六是科技示范带动。该县农业、畜牧、林业、科技等单位技术人员到各乡(镇)、村开展农技培训,引进示范推广高产、优质的农作物新品种和畜禽新品种20余个,给农牧民增加收入或降低成本带来明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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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