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财政迅速下拨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5亿元
为保护州直广大种植小麦农民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严重旱灾造成的农民损失,为恢复农业生产,抢抓小麦秋播时机提供物资准备,近日,新疆伊犁州财政已将2008年度州直对种小麦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584.86万元迅速拨付各县(市),并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政策规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准确、及时、足额地向农民支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务必于8月20日之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变相克扣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粮食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电【2008】77号)和自治区党委7月18日召开的第31次常委主席联席会议纪要(新党常[2008]31号)决定,自治区2008年度种植小麦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为:按照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南疆五地州每亩补贴97元,其他地州市每亩补贴94元,绝收面积按照两亩折一亩补贴。经自治区农业等相关部门统计核实结果,伊犁州直县(市)2008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含属地兵团团场)为199.2263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03万亩。直补面积较上年178.695万亩增加20.5313万亩,增长11.49%;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584.86万元,较上年5539.5450万元增加13045.15万元,增长2.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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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