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推进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
2006年以来新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在减轻农牧工负担的同时,推进国有农牧场分离办社会,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一农场七分场职工周斌有70亩耕地,在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前每亩交管理费80多元,税改后每亩交60多元,减负1400多元,同时以前每月要交的1.2元/吨的自来水费和10元的有线电视费也全免了,孩子上小学也不用交一分钱。税改后他的年收入达到7000多元,比原来增加2500余元,还参加了合作医疗。
地方国有农牧场农牧工身上的“重担”减轻了。2005年新疆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2006年对地方国有农牧场通过土地承包费形式由农牧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全部予以免除。同时对农牧工承担的承包费实行了上限控制制度,农牧场农牧工只承担农牧场管理费和农牧工自身收益两项费用,农牧场还按照“减负、规范、稳定”的原则严格清理和规范了对农牧工的其他各种收费。
据了解,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有关规定,新疆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农牧场人口、耕地面积、草场或牲畜头数实际减少及历史原因等因素,在改革中加快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保证本地所属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顺利开展,为帮助农牧工尽快过上富日子“铆足了劲”。
地方国有农牧场学校、医院等移交社会,实现政企分开,切实减轻了农牧场和农牧工负担。现在农牧场不再为办学校、办医院“花钱”的事情发愁了。
现在,每个国有农牧场农牧工都有一张“明白卡”(即农牧工负担手册或明白卡),里面列明对农牧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手册外的收费,农牧工有权拒付。“明白卡”一目了然,并接受农牧工和社会监督。
通过税费改革,地方国有农牧场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快调整了内部组织结构,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人员,缩减了不必要的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降低了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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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