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科技三项费实现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
——五年累计投入资金440万元,年均增幅达到20%
哈密地区自2004年被列入自治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地区至今,财政已累计投入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440多万元,科技项目资金投入实现了年均20%的增幅,与地方财政收入保持了同比例增长,有力的支持了哈密科技事业的发展。
为切实提高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哈密地区财政及科技部门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的原则,严格按照《哈密地区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截止目前,先后立项支持科技项目74个,取得或应用示范科研成果27项。其中,2008年确定《硫化碱生产除尘脱硫和废水处理设备的应用示范》等19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125万元。
(新疆财政厅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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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