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餐饮、文旅行业财政扶持措施荟萃——复工复产 共同战“疫”,厦门财政在行动(九)
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厦门市财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鼓励复工稳岗、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惠企措施。本期起,小编将为您梳理回顾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针对性扶持举措。
餐饮行业
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的餐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延长亏损结转期限、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社会保险费、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切实减轻餐饮业经营负担;
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对全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餐饮小微企业给予适当贴息,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是鼓励线上拓展。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2020年上半年实现网络营业额超过50万元的餐饮企业(含酒店、宾馆的餐饮部分),按网络营业额的2%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
四是给予招工补贴。餐饮企业自主招收首次来厦务工人员或本市新成长劳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五是加大稳岗扶持。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六是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复工的重点餐饮企业在疫情期间采用线上方式开展“一企一策”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对餐饮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文旅行业
在享受全市普惠的稳岗补助、减税减费、融资贴息的基础上,文旅行业还可以享受以下针对性的行业扶持政策:
一是加快专项资金申报拨付。按照“容缺受理”原则,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文旅行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兑付工作。
二是加大复工奖励力度。根据《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将2020年2月-4月书店房租、装修等成本补贴比例提高20%,每年补贴总额上限提高了10万元;对全市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游客来厦,分别按照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接待人次,给予相应奖励。
三是加强稳岗援企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暂停工作的经认定的在厦影视剧组,按每人每天给予相应补贴,单个剧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雇佣外语导游的旅行社,疫情结束后外语导游人员继续在岗带团的,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旅行社发放用工奖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疫情期间旅行社的境外旅游包机损失,依据实际损失给予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损失补贴;根据《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将大型演艺场所的奖励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对本市获得省下达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电影院,予以1:1、不超过10万元的配套奖补;2019年新建的影院按10万元予以补助。
四是支持文旅企业降成本。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减免文化企业房租,同时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入驻的文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等费用;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民营运营单位为入驻的文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运营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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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