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科技、金融合力共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腾飞
近日,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厦门市财政局与科技部门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签订《厦门市科技与金融结合战略合作协议》,优化政策环境,形成合力,将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厦门财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体系。其中,与市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首期注资市担保公司5000万元,成立专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担保业务的科技担保分公司,并将根据科技担保业务的发展情况,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亿元。为有力促进银行、担保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还出台了《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安排厦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担保分公司、合作银行等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的风险补偿。
在财政政策引导下,厦门市银行纷纷成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业务部等专门机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专项授信额度,实行单独的考核和风险控制,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专业平台。
在科技项目扶持上,厦门市财政局与科技部门创新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方式与机制,在《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3年)》中,明确将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资助方式由无偿资助转变为贷款贴息,以财政科技资金为杠杆,撬动银行资本,“四两拨千斤”,提高科技投入效益,以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通过统筹科技与金融资源,促进金融、资本要素向科技企业聚集,将助力厦门市科技产业蓬勃发展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厦门经济这列动车快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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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