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医保定点单位违规套刷、盗刷医保卡换取高级滋补品、生活物品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厦门市财政局积极行动,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为使专项整治达到纠建并举的目标,厦门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意见》,促使劳动社保部门补充和完善医保管理办法,出台了《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医保人员信用记分操作细则》、《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诊疗科室、项目及医保服务人员实名申报管理操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这些新规将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补充和完善到市社保中心与医保定点单位的补充服务协议中。今后,医保定点单位出现违规行为将被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再次违规将被取消定点服务资格;对医保服务人员实行信用记分管理,医保服务人员将因违规程度受到相应停止支付提供医保服务相关费用等处罚,所停月数与所记分值相等。医保新规将违规成本大大提高,将更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此外,厦门市财政局还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并参与招标选定会计中介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第三方稽核,健全和完善医保基金第三方机构审计制度。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基金监督,鼓励单位或个人对定点单位违规行为进行举报,2010年还安排举报奖励专项资金10万元,将会同劳动社保部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