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有效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
据统计,今年厦门市本级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减少,1至9月共正式受理投诉案件3件,比上年同期的5件减少2件,下降40%。
供应商投诉是政府采购法赋予供应商的权利,是发挥供应商监督,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今年以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从严规范权力运行体系、着力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代理市场监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及财政部门受理投诉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大大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