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区财政部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加大涉企培训力度,通过营商环境大讲堂、制发一图读懂、编制操作手册等方式,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今年1至5月,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65.38亿元,占实际政府采购规模的62.1%。“政采贷”融资业务共计开展115笔,融资金额达2.47亿元,同比增长45.3%,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二是深入调研提升各方满意度。深入物业、清洁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研,详细了解相关行业发展状况;实地走访企业,分批次与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座谈;分别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宣讲政策。及时发现当前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问需问策、求智求计,用调查研究的办法破难题、开新局,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签到激活”,将不再符合选聘条件以及长期不参与评审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库,提高职称专业与参评品目的对应性,为专业、公正评审奠定坚实基础。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不合理收费,以及可能出现的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实化细化日常联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政策交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管职责,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从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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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