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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正式启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应用工作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要求,天津市于近日正式启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推广应用工作。

  电子缴款书是由财政部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包含单位、财政电子签名,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收单位在执收非税收入时,通过非税系统向缴款人开具电子缴款书,缴款人通过非税收入代理机构提供的现金、支票、自助机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渠道,将款项上缴财政,非税系统自动追加财政监制电子印章,生成完整的电子缴款书。缴款人可以通过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查验真伪、打印或下载电子缴款书,满足报销、入账需要。2022年12月14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作为试点执收单位,成功开出天津市首张电子缴款书,缴款人通过网上支付完成缴款,自助查验下载票据,真正实现缴款人缴款取票“零跑动”。

  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局将加大电子缴款书推广力度,着力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同时,扎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高缴费取票便捷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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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