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部署要求,近年来,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以下简称资产月报)编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夯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资产月报工作质量,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拟定下一步工作措施以及有关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资产月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实施公开通报制度。对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的上报时间、数据质量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统计,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充分调动各级单位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系统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资产月报系统审核功能,增加审核公式,避免填写错误。加大对数据异常变动的监控力度,压实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数据审核责任。三是建立重点监测名单。对审核中发现的出错次数多、错报金额大、上报进度慢、修改效率低的单位,纳入重点监测名单范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府资产治理专项工作部署,以夯实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招法、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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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