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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政:组织多层次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颁布实施,我局及时组织开展多层次学法活动,不断提高财政依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水平。

  一、贯彻法治思维,局党组先行学习。局党组6月11日组织学习促进法。大家认为,促进法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四梁八柱”地位,为新阶段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大家纷纷表示,一要学法知法,运用法治思维,牢固法治意识,深入理解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认真履行促进法律赋予财政工作任务;二要依法理财,对标对表促进法,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将法律条款作为预算安排、执行、考核等方面的具体准则;三要强化投入,依照促进法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同时全面分析“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安排项目,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部门支付风险和基层稳定风险。

  二、强化依法理财,职能部门深入学习。农业农村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促进法,重点学习领会法律与财政相关的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土地出让金计提、乡村振兴基金、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要义。大家一致表示,要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三个核心”,集中财力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农村生态环境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三大任务”,为法律顺利实施贡献财政之为。

  三、形成工作合力,财政涉农系统广泛学习。为形成财政学习促进法的浓厚氛围,及时将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及法律解读材料等编印成“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材料汇编”,发至全市十个涉农区财政局,并组织负责农业工作的干部们认真学习,促进财政涉农系统形成学法用法“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合力。各涉农区财政局以集体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促进法,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系统支持乡村振兴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了依法理财观念,有力地促进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地落实,为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积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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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