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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等五部委和市政府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以下简称划转工作)的决策部署,天津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市人社局等单位密切配合,于2020年底前对我市符合条件的8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全部下达划转通知,划转其国有股权的10%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对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741.4亿元,基本完成我市划转工作。

  为保证划转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市财政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是出台工作方案,强化制度保障。报请市政府印发《天津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方案》,确定划转范围、对象和比例,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对全市划转工作进行整体部署。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指导。对40余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16个区及30余家市管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就划转政策、操作流程等问题专题讲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精准开展工作。三是分步实施划转,解决工作难点。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部分单位和地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开。同时积极组织座谈研讨,及时解决难点问题,明确国企混改、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形下的划转路径。四是选定承接主体,落实管理要求。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确定天津中联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划转股权的承接主体,相关划转企业完成国有股权变更登记后,由承接主体对全市范围内划转的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集中持有,单独核算,并接受考核和监督。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履行划转股权涉及的产权和市场信息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密切跟踪暂缓划转企业情况,待具备条件后立即实施划转,确保国有资本应划尽划。同时,持续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管,严格执行收益和分红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划转股权收益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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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