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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坚持三项举措加强农林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大力加强农林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坚持“三农”领域预算投入。2020年是天津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重大任务收官之年,“三农”领域“硬”预算刚性强劲,资金需求和投入保障平衡较重。为确保天津市“三农”全面发展,市财政局在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的同时,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三农”领域倾斜,有力地保障农林水预算投入。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农林水支出44.05亿元,较去年一季度32.1亿元,增长37.2%。

  二、坚持农林水支出绩效考核。市财政局积极将各区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要内容之一,专门制定《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对各涉农区开展考核,确保“三农”领域财政资金优先投入,有力地促进各区农林水预算支出责任落地落实。

  三、坚持农林水支出运行分析。每季度末,市财政局对全市农林水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全市进行通报,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区进行约谈,激励预算执行进度快的地区、鞭策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地区。同时建立农林水项目财政资金动态监管月报制度,对财政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保障,对农林水项目支出情况不理想的地区相应核减预算规模,有力地提高农林水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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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