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制定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医院投入支持政策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公立医院保障工作,增强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提升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天津市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医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天津海河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安定医院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补贴、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投入政策。海河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安定医院承担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防控及患者救治任务,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一线。推动提升他们的应对能力,对于天津市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市民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并继续联合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扎实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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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